蔣萬安兒子赴美遭檢舉 ,美國務院急回信「全文曝光」
Students who have previously participated in an exchange program utilizing the J-1 or F-1 student visa may not participate. Students may not be placed in the homes of relatives.
To participate in the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 students must be sponsored by one of the Department of State『s designated sponsor organizations. Sponsors are responsible for screening and selecting eligible U.S. host families and matching them with students. The sponsor is also responsible for monitoring the students and host families throughout the exchange program.
Students accepted into the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 must apply for a J-1 visa in their home country using the Form DS-2019 issued by the designated spon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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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詢問。您聯繫的是美國務院教育文化事務局(ECA)轄下民間交流辦公室。
本辦公室負責管理「交流訪客計劃」,該計劃由教育文化事務局負責民間交流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督導。交流訪客計劃是提供給前往美國、參與國際教育及文化交流活動的「外國國民」(foreign nationals)。
「中學生計劃」是美國務院交流訪客計劃的一部分。這項計劃旨在讓外國中學生有機會在美國經認證的公立或私立中學,完成最長1年的學業。此外,這些學生也有機會與美國寄宿家庭(host family)共同生活,直接參與該家庭的日常生活。部分學生也可以就讀並住宿於經認證的美國寄宿學校。學生必須以全日制學生身份就學,就讀時間不得少於1個學期(或相當於1學季的期間),也不得超過1個完整學年。
符合資格的外國參與者,在開學第1天時,年齡必須介於15歲至18歲半之間,或者其已完成的中小學教育年數(不包括幼兒園)不得超過11年。曾經透過J-1或F-1學生簽證參加交流計劃的學生,不得再參加此計劃。學生也不得被安排住在親戚家中。
若要參加中學生交流訪客計劃,學生必須由美國務院指定的贊助機構來提供資助。贊助機構負責審查及挑選符合資格的美國寄宿家庭,並將學生與適合的家庭進行配對。贊助機構也負責在整個交流計劃期間,持續追蹤學生及寄宿家庭的情況。
獲准參加中學生交流訪客計劃的學生,必須使用指定贊助機構核發的DS-2019表格,在自己的國家申請J-1簽證。
看完美方落落長的回覆,雖然沒有直接點名「美國公民」到底能不能參加,但字裡行間可見「外國國民」與「在自己國家申請簽證」,讓該名女網友決定二度去信逼問到底,並提供檢舉公版給鄉民火力支援。
這封官方回信也讓網絡徹底沸騰。網友狂酸北市府發言人殷瑋提油救火:「殷瑋為了救主爆料這屆有3、4個美國人,看會不會全滅」、「傑出的一手,有四位權貴父母要倒楣囉」、「美方說得很清楚是給外國人,若違反規定北市府算不算詐欺?」這把火究竟會燒多大,後續發展引發各界高度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