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獨居女律師6年不出門,每餐外賣要花2000元, 警方破門後集體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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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後續調查揭開了林婉晴複雜的過去:她曾是香港一家大型房地產公司的財務總監,每年年薪高達百萬。
然而六年前,她發現公司正捲入一場涵蓋面巨大的資金挪用案,金額高達兩千萬。
更糟糕的是,當時的公司董事長黃志強強迫林婉晴協助造假,若拒絕便以她家人安全威脅。
迫於壓力,林婉晴見證並協助了這場犯罪,但最終,她想儲存證據並撤離。
然而,為了躲避報復與法律追查,她選擇辭職搬家,將從犯罪中私留的1千萬港幣全部取現,以完全隱身的方式生活在一間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公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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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六年的隱居生活並沒有讓她擺脫恐懼——她不得不以高消費掩蓋身份,深夜數鈔票,甚至將大額現金藏滿家中的衣櫃和冰箱。
為了掩人耳目,連「最普通」的快遞員,她都堅持給高額小費。
然而停電這次意外,以及泄露的刺鼻化學氣味,徹底摧毀了她苦心經營的「隱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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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後,林婉晴的講述喚起了人們的複雜情感。
一方面,她從法律角度確實構成犯罪;而另一方面,整整六年的隱居帶來的精神煎熬,讓她也顯得無比可憐。
在審判的最後一天,她的控訴令人場上落淚:「金錢可以毀掉一個人,但它更能讓人失去希望、失去自己。
我從沒想貪圖這些錢,我只是想活下來。」
最終,法院綜合考量林婉晴的特殊情況,判處緩刑;而事件的主犯黃志強被重判12年。
這樁轟動全城的案件也成為了輿論的熱議焦點:金錢的確能買到奢侈和安全,但它毀掉的,遠遠會超過此刻的安逸。